欢迎你访问西北资讯网
首页 > 资讯

上海建工:广东肇庆电子工程项目违法转包分包何时止

2026-03-23 17:37:56 来源:华报经济网 责任编辑:

摘要:广东肇庆电子工程项目被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敛财超千万,目前项目还在施工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应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此条文在肇庆却形同虚设。谁是背后保护伞?

广东肇庆电子工程项目现场施工中

近期网上报道的“肇庆:电子工程项目未开标,合同满天飞敛财超千万”引起广泛关注。

2025年1月10日,上海建工中标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第六期(发展大道)勘察设计一施工总承包。

 

此图为:2024年11月22日陈某莹与上海建工签定的

《工程项目框架协议合同》

据报道中反映出:“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第六期(发展大道)勘察设计一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单位是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但中标时间是在2025年1月10日网上公示中标。可陈某莹拿着的《工程项目框架协议合同》是2024年11月22日与上海建工签订的。他们是如何笃定上海建工此项目一定中标?”招投标腐败问题严重,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斩断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确保招投过程运行在阳光下!

报警回执

近期,蔡先生看到网上报道后才得知陈婉莹拿着一份2024年11月22日与上海建工签定的《工程项目框架协议合同》以此项目四处找人转包分包敛财超千万。听说有不少人到肇庆公安局某分局报警,陈某莹对外说报警也没用,她上面有人。上海建工对此事未见任何处理。目前。此项目在对外转包分包,如此胆大,谁是幕后保护伞?

蔡先生也是受害者,于2026年3月15日报警。

相关法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 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 费、设计费 25%以上 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0.5%以上 1%以下的罚 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转包给个人是违法的,并且个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同时也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也对“转包”进行了明确定义,即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将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肢解后分包的行为。

违法后果:工程转包给个人,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等严重后果。

来源:http://web.uews.com.cn/a/2026/23330.html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本站资讯来源于网络及第三方会员发布,西北资讯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有关任何重要信息请读者认真核对,谨慎防止金融诈骗,投资骗局,理财陷阱。本站提供的资讯,及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供信息传递及资讯分享之目的,并不能理解为我们认可,支持,验证该信息,资讯,观点。有关资金来往,贵金属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差价合约交易以及其他金融类交易投资都要严格核实。我们建议您在进行相关重要步骤前,请咨询专业的投资顾问或者金融法律人士。任何浏览用户据此操作视作本人自行决定并自己承担此决定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头条信息

热点文章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邮箱:axlt6@qq.com

西北资讯网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5049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