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访问西北资讯网
首页 > 西北

陕西进一步明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分时电价政策 4月1日起实施

2025-02-26 12:45:45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

  记者2月24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上述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在居民住宅小区、居民家庭住宅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电价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收取,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设施运营单位、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均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执行,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择后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须执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且工商业单一制电价用户不可选择执行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4分钱的政策。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内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根据容量执行不同电价标准:100千伏安及以下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可选择执行工商业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

  此外,到2030年前,对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本站资讯来源于网络及第三方会员发布,西北资讯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有关任何重要信息请读者认真核对,谨慎防止金融诈骗,投资骗局,理财陷阱。本站提供的资讯,及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供信息传递及资讯分享之目的,并不能理解为我们认可,支持,验证该信息,资讯,观点。有关资金来往,贵金属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差价合约交易以及其他金融类交易投资都要严格核实。我们建议您在进行相关重要步骤前,请咨询专业的投资顾问或者金融法律人士。任何浏览用户据此操作视作本人自行决定并自己承担此决定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头条信息

热点文章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邮箱:axlt6@qq.com

西北资讯网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5049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