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开展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补贴活动
5月1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开封市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和物品购置补贴活动开始了。
此次活动补贴范围明确如下: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需按照装修合同约定,为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实施旧房内部装修或厨卫局部改造时,所购置的以下物品和材料可纳入补贴范畴。装修材料类:包括地板、瓷砖、石材、涂料、壁纸壁布、墙板、吊顶、木(移)门、防盗门、成品窗、暖气、地热等;卫生洁具类:涵盖淋浴器、坐便器、淋浴房、浴室柜、浴缸(含浴桶)、浴霸(含风暖)等;家具照明类:包含餐桌、沙发、床垫、床架、全屋定制家具、吸顶灯、吊灯、开关插座等。
值得注意的是,未签订装修合同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和上年度已享受过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不得申请本次补贴;同一套房不得重复享受商务、民政部门的相同品类补贴。
此次活动的补贴标准为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装修所用物品和材料总额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只能申请一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房屋所有人。
此次补贴政策期为5月1日起(含当日)至12月31日,资金总量控制,按照先到、先审、先得的原则,用完提前结束;装修款发票开具时间应在5月1日起(含当日)至12月31日;补贴申请人应与合法房屋所有人、发票抬头、合同签订人一致,并由补贴申请人本人办理。装修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发票出具单位相一致。
此次补贴申领,拟申领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需在装修前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申请人房屋产权手续或其他合法手续(证明材料)、开封市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备案表等材料上传至“云闪付”App平台“开封市旧房装修改造消费补贴”活动专区进行备案;通过备案的申请人装修完成后,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开封市旧房装修改造消费补贴”活动专区申领补贴,再上传申请人银行账号及开户行(I类储蓄卡)信息,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申请补贴承诺书,开封市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物品和材料清单,施工前、施工中及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等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传齐全后,各县(区)住建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步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各县(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会同县(区)商务部门、县(区)财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相关信息及补贴资金申请报市住建局审核确认,市财政局配合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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