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访问西北资讯网
首页 > 信托

继民生信托后,又一家整体暴雷信托被判全额赔偿!

2025-07-14 12:32:43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

据信托圈内人获得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7月8日,投资人起诉四川信托营业信托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四川信托全额赔偿投资人本息。而该产品的信托财产归零,发生了全部损失。

这是又一款TOT信托产品被判全额赔偿的案例。早在2022年,民生信托就有TOT产品被判全额赔偿投资人的案例。后续又有多名投资人起诉民生信托,都获得了全额赔偿的判决。

四川信托TOT产品被判全额赔偿

四川信托整体停兑始于2020年6月,规模252亿,本次被判全额赔偿的产品便是其中之一,信托产品是四川信托-百福6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9年8月,投资人杨某与四川信托签订信托合同,投入300万元认购信托计划,约定年化收益9.3%,期限24个月。然而自四川信托整体停兑后,杨某未获任何收益分配,本金亦无法收回。

百福62号是一款TOT(信托中的信托)产品,四川信托于2019年8月14日将百福62号信托计划的9910万元信托财产用于认购“四川信托·博邦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博邦7号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收益权。停兑后四川信托才在管理报告中披露了底层投向。

根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23日,百福62号信托计划项目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3,400元。特别事项说明为:四川信托投资的底层资产博邦7号、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评估基准日已无可回收金额。

也就是说,该信托产品的底层投了“空气”,已经无法回收,信托财产归零,发生全部损失。《川信员工怒斥底层资产:谁知道TM的是空气!》

2022年,杨某起诉四川信托要求解除信托合同,其指控四川信托存在欺诈性隐瞒资金投向、挪用信托财产等行为,并援引2021年四川银保监局对四川信托的行政处罚(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指出该公司存在13项违规,包括违规开展TOT业务、挪用信托资金、虚假披露信息等。

最终,法院认定:信托合同不解除,但信托公司需担责。

法院最终判决:四川信托应当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全额的管理赔偿责任。

判决依据是:四川信托未履行合同义务,存在管理不当的事实,最终造成投资人的损失超出合理程度,明显具有过错。

民生信托首家被判全额赔偿

这并不是首次TOT产品被判全额赔偿,早在2022年9月,信托圈内人在《北京法院判决:信托公司全额赔偿投资人TOT产品本息!》中就报道了民生信托TOT产品被判全额赔偿投资人的案例。这是法院判决首例。

2021年1月5日,江西韩女士认购了民生信托的一款信托产品,将1500万资金用于该产品进行理财。然而信托产品到期后却无法兑付,韩女士只回本了105.79万元,仅为全部资金的7%,理财赚钱的愿望化为泡沫。于是,韩女士将X信托告上了法庭。

一审东城区法院判决民生信托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韩女士投资损失,即剩余本金1394.21万元;以及相应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2022年3月,民生信托信托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2022年2月,北京金融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在庭审过程中,民生信托拒绝向法院提供产品的投资指向。后经法院查明,民生信托存在向其自行设立并管理信托计划进行多次投资的行为,又分别再次投向了该公司8个信托计划。

不仅如此,民生信托还多次向自行设立并管理的永丰1号、永丰2号信托计划进行投资,而上述信托计划又投向了该公司的汇丰3号、汇丰2好等8个信托计划。

民生信托此举被法院认定具有典型的资金池业务特征,是以TOT为主要投资形式,通过设立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滚动发行信托单元,采取多层嵌套投资方式,使其设立并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进行循环互相交易的资产管理产品。

这样一来,民生信托公司在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及运用上,不仅违背监管部门的上述刚性要求,更增加信托财产的投资风险,违反了受托人有效管理的原则。因此,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民生信托应当全额赔偿投资人损失。

此后,一大批投资人起诉民生信托,都获得了全额赔偿的判决书,判决书全文见链接《资金池信托全额赔偿!(判决书全文)》。

作者的话:当信托公司悍然违背法规,损毁投资人权益时,唯有全额赔偿,方是修复信任裂痕、重建行业根基之唯一正途。信托之名,其责守护;赔偿之实,其重如山。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本站资讯来源于网络及第三方会员发布,西北资讯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有关任何重要信息请读者认真核对,谨慎防止金融诈骗,投资骗局,理财陷阱。本站提供的资讯,及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供信息传递及资讯分享之目的,并不能理解为我们认可,支持,验证该信息,资讯,观点。有关资金来往,贵金属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差价合约交易以及其他金融类交易投资都要严格核实。我们建议您在进行相关重要步骤前,请咨询专业的投资顾问或者金融法律人士。任何浏览用户据此操作视作本人自行决定并自己承担此决定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头条信息

热点文章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邮箱:axlt6@qq.com

西北资讯网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5049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