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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信托公司披露“白名单” 行业助贷生态加快重塑

2025-11-26 08:31:59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

我国信托助贷行业生态加快重构。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助贷新规”)已落地一月有余。据Wind数据统计,目前包括国投泰康信托、交银国际信托、中信信托等在内至少16家信托公司进行了“白名单”公示。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在低利率叠加强监管的环境下,信托与助贷平台合作模式面临“洗牌”。未来信托机构加快从“被动通道”向“主动管理者”转型,缺乏核心能力的信托公司可能会被淘汰出局。

16家信托公示白名单

助贷新规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并特别提出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

事实上,在助贷新规正式生效前,信托机构开始陆续披露合作机构名单。据Wind数据统计,9月以来,目前已有上海国际信托、国投泰康信托、交银国际信托、中诚信托、中信信托、外贸信托、爱建信托、五矿信托、云南国际信托、粤财信托、山西信托、陕国投信托、华能信托、中粮信托、天津信托、华鑫信托等至少16家信托公司进行了“白名单”公示。

不同于银行披露的合作名单,信托公司披露的助贷“白名单”中均不包括贷后管理相关的催收类机构,合作机构类型主要包括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两类,且是以平台运营类机构合作为主。

从合作数量上看,中诚信托、五矿信托、云南信托、国投泰康信托、华鑫信托、华能信托、国民信托等机构合作平台数量超过10家,其中中诚信托合作机构共计17家;交银国际信托与粤财信托的合作平台中,均仅有2家平台运营机构,不涉及增信服务机构。

在合作对象选择方面,信托公司合作偏好呈现明显的“头部集中”特征,蚂蚁、美团、抖音等互联网大厂关联机构同时出现在多家信托公司的合作名单中,还有信也科技、乐信等上市金融科技公司旗下主体现身。

对此,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表示,就优势而言,助贷模式下的消费金融信托业务可以协助信托公司实现高效获客及场景渗透、分担风控压力以及轻资产运营。然而,这一模式的劣势是,“即对合作机构的依赖性较强,还存在风险传导隐患,如果合作方存在虚假获客、风控不严、违规催收等问题,可能将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传导至信托公司,引发逾期率上升或监管处罚。”帅国让认为。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指出,信托公司与助贷平台的合作本质上是金融资源与获客能力的结合,在拓宽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助贷新规规范“白名单”机制,信托公司在合作前需要完成更严格的尽职调查与动态评估,有助于强化助贷平台的筛选和管理。

信托助贷资金沉浮

信托助贷模式即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B端合作机构合作,向B端合作机构推荐的C端客户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的模式。

事实上,作为助贷市场的“老玩家”,扮演资金方角色的信托机构早在十余年前便参与其中。2015年央行等十部委就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了互联网消费金融,为信托参与提供了政策依据。

2017年《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要求现金贷款业务需要持牌经营,促使互联网平台寻求与银行、信托合作。彼时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转型尚未完成,审批流程长、资金供给慢,而信托凭借决策链条短、资金充裕等优势,成为助贷市场关键资金供给方。

2018年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兑、压缩通道业务,在房地产信托、政信业务受限背景下,信托公司亟需新增长点,消费金融信托遂成转型重点,整体规模迅速突破万亿。

不过,随着体量庞大且利率较低的银行资金涌入助贷市场,在2020年前后,信托资金逐渐退出了主流舞台,但依旧占据着不小的规模,截至2024年末,包括外贸信托、国通信托、华鑫信托、渤海信托等在内的主要市场玩家,其消费金融业务余额还保持在百亿级别。

而2025年以来,仅前8个月,27家信托公司共发行消费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73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08%。“近期出现的信托资金回流助贷行业的现象,或与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资金供给缩减直接相关。”有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助贷新规出台后,不少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资金投放显著收缩,这为信托资金的回流创造了空间。

对此,帅国让分析,一方面,年内促消费政策密集出台,如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推动大力提振消费,信托公司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是对当前政策的积极响应。另一方面,消费金融本质为小额零售信贷,具备额度小、审批快、无抵押、期限灵活等特性,其底层资产收益率相对较高,叠加小额分散特性,风险相对可控,一些信托公司将其视为盈利稳定的业务选项之一。

行业生态加快重塑

事实上,助贷新规对信托机构的影响,并不仅仅体现在“白名单”披露上。叠加近期信托行业密集出炉的管理新规,监管释放的更核心的信号在于,助贷业务中信托不能仅仅作为“通道”,同时要求信托加强主动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信托产品投资各类基础资产要求,细化组合投资规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严禁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

在过去与互联网助贷的合作中,不少信托公司扮演“资金通道”的角色。在业内人士和行业专家看来,《办法》封堵了信托通道业务,将重塑行业生态,信托机构从“被动通道”向“主动管理者”转型,缺乏核心能力的信托公司可能会被淘汰出局;而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合作模式将“洗牌”,信托公司必须对贷款的全流程拥有实质性的管理权和监督权。从长远看,《办法》将倒逼整个产业链走向专业化、透明化和合规化,提升风险识别与定价能力,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办法》会重塑行业的生态。首先,对于信托机构而言,这意味着从‘被动通道’向‘主动管理者’的强制转型,信托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独立的风控体系、技术系统和运营能力,这将大幅提升合规成本,缺乏核心能力的信托公司可能会被淘汰出局;其次,对于互联网助贷业务来说,则意味着合作模式的‘洗牌’,信托公司与平台之间的权责关系必须重新界定,信托公司必须对贷款的全流程拥有实质性的管理权和监督权。”上述业内专家直言。

而在资方与助贷平台的合作中,绕不过的一环在于资金成本。助贷新规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将助贷综合服务定价限定在24%以内。2025年11月初,消费金融公司所发放的贷款利率压降至20%一事也引起了广泛讨论。

对于后续可能发生的贷款利率变化,曾刚表示,利差空间受到压缩后,信托公司高风险客户定价弹性减小,要求提升风险识别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以确保资产质量。同时盈利模式将更多依赖于规模效应、成本控制及风控优势,信托公司需优化业务结构,延伸增值服务,如贷后管理和不良资产处置,提升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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